报告厅申请流程
报告厅申请注意事项 1. 申请前请认真阅读《图书馆报告厅使用规章制度》(附件),发起申请视为承诺遵守此项制度。 2. 活动单位在活动时间确定后,需尽早完成在线申请流程,以便预留活动场地。 3. 审批流程完成后即视为申请成功,申请人只需将申请表打印(只能打印网页)、盖章(学院公章),在活动开始之前交至南区图书馆管理部办公室(307室)。 4. 如使用单位需提前布置会场或使用音响设备,务必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图书馆报告厅管理人员,以便能及时提供场地及设备。 报告厅及音响设备负责人:南区管理部赵老师 办公地点:南区图书馆1007(十楼),联系电话:86392350 5. 使用单位使用期间请保持室内卫生,使用完毕后请及时清理会场,确保恢复环境秩序。 6. 其他问题请咨询南区管理部办公室,咨询电话:86392170,86392398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