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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厅及研讨间服务

报告厅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

发布人:浏览次数:214日期:2024-06-12

     

报告厅申请流程

报告厅申请注意事项

1. 申请前请认真阅读《图书馆报告厅使用规章制度》(附件),发起申请视为承诺遵守此项制度。

2. 活动单位在活动时间确定后,需尽早完成在线申请流程,以便预留活动场地。

3. 审批流程完成后即视为申请成功,申请人只需将申请表打印(只能打印网页)、盖章(学院公章),在活动开始之前交至南区图书馆管理部办公室(307室)

4. 如使用单位需提前布置会场或使用音响设备,务必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图书馆报告厅管理人员,以便能及时提供场地及设备。

报告厅及音响设备负责人:南区管理部赵老师

办公地点:南区图书馆1007(十楼),联系电话:86392350 

5. 使用单位使用期间请保持室内卫生,使用完毕后请及时清理会场,确保恢复环境秩序。

6. 其他问题请咨询南区管理部办公室,咨询电话:86392170,86392398。

附件:报告厅使用规章制度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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